20240107 0729 補訴: 原有意先標示此談情說愛貼文起意於昨日旺旺中時電子報出現三則孫燕姿類似李玟與其他藝人病危生死不明爭產八掛新聞 因為孫燕姿為民歌後新生歌手,佬人我較生疏,但因故傳說之前八卦她和後母也有爭產八掛,後母實為黃鶯鶯但不是後母是當年轉業新加坡家教因而此孫家女因此成歌手。傳說此孫氏家族為國父逸仙先生家族,此新加坡孫氏家族也是知名文華旅館集團主成員,意外傳說我遊新加坡時曾與此孫家族長輩偶遇過。 貼文描述過,曾因遊馬來西亞後經新馬速鐵或快車到 新加坡後,找公車到背包客旅店,卻意外等不到! 因此忙找相關資訊,一位中老年走過來詢問了告知邊界車次少,願意開車助行。因為帶我到知名商區停車場,因為新加坡少自家車,因此還誤以為我曾租車過。車上閑談知我找旅店,告知他熟旅店業者給我一張文華旅店陳先生名片,可前往。印象僅住過一次高檔旅店,不記得住費多少,只記得因餐點費過高而告知之前背包客旅店早餐免費而告知我這是新旅店,可到原文華旅店,因此轉往距國家圖書館較遠的租住,記得初到遇到疑似佬板娘或門房女子,到一小客房後閑扯一番。後來聽說此為黃鶯鶯,其實爲當年雄中南台橫路黃房東大女兒曾為華航空姐,我不熟,她妹妹同屆雄女曾一同樓頂小屋共習應考大專聯考,不過曾爲欣賞鋼琴特意到二樓遊走,但她母親每早必清理各樓層而告知她們都睡二樓,意表小傢伙莫擾! 剛剛再瀏覽電子報,果然台新聞媒體正經事不關心,八掛新聞不論公事私事輪流複製刊登,因此聯合電子報又見孫燕姿胞妹為爭產聲明斷絕關係! 家務事糾紛有啥稀奇,不過新聞媒體報導沒記者親訪查証當事人可非同小可! 畢竟事關各自家閤家和樂萬事興家經。 可稽察我都俱文公開聲明: 因我父之女之孫沒告知我父生死不明為何, 因此不承認有此姊有此子,聲明不得繼承我父資產,我父房產田產沒我親自簽名同意,依法誰也不能取得 20240107 0852